本报讯(记者王凤伟通讯员周志山李琦)昨日,记者从
省卫生厅获悉,全省202家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都将加强非典
早期预警症状监测,切实担负起监测点的职责。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早期预警症状
监测方案(试行)》,切实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省卫生厅日
前做出规定:全省202家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要加强非典早期
预警症状的监测,在做好接诊病人等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担
负起监测点的职责。各监测点每日要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报告发热呼吸道病例和发热肺炎病例就诊情况,一旦
诊断出非典预警病例,要在2小时内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非典预警病例报告
后,要根据出现非典疫情的预警指标进行处理,并立即逐级
上报市级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预警病例进行调查核
实和采样,样品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对密切接触者
进行体温监测和医学观察。同时,要加强对非典预警病例转
归的医学监视,一旦发现符合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
诊病例的诊断标准的病人,要立即进行报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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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典预警病例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早期预警症状监测方案(试行)》
规定,凡是发热高于38℃(包括38℃),并有咳嗽、呼吸困
难、气短等一种或多种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均被列为发热呼
吸道病例;在此基础上,如兼有肺炎或呼吸窘迫综合症的证
据,即被列为发热肺炎病例。发热肺炎病例中,如果没有其
他临床诊断可以解释,又不能绝对排除非典的,即被定义为
“非典预警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