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双清)近日,井陉县派出37个秸秆禁烧督察组,深入各乡村进行巡回检查。
为有效杜绝因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保护环境,井陉县在采取青贮、秸秆气化、果园深埋和机械还田等方式促进秸秆转化利用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目前,该县已将秸秆综合利用的禁烧工作列入行政责任追究范围,层层签订了责任状。责任状规定,对发生1起焚烧事件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包村干部分别给予500元罚款,给予乡镇政府5000元罚款;发生2起的乡镇,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包村干部进行组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