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郝光宗实习生孙兰)近日,平山县王坡乡转角村
也落自然庄山上的一座“禁山碑”引起了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的注意。
石碑的背面和侧面均为斜走錾面,碑额刻“禁山碑”三字,阳文,
石碑为草白玉石质,碑高113cm,宽59cm,厚11cm至12cm,另有碑足,
下小上大,根部宽21cm,长13cm。
碑文显示,此碑立于大清光绪二年四季之月,即公元1876年冬。
碑文大意是:为禁止烧山,保护山林,当地老百姓共议设立此碑。碑
文同时规定了惩罚放火烧林者的措施。碑文中虽有多处错谬字词,但
其护林至诚之精神实为难能可贵。据当地人介绍,从立碑至今的128年
时间里,这一带从未有过烧山及地埂烧庄稼秸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