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做出部署全方位帮助灾区学生完成学业
本报讯 (记者
顾晓萍)“来自51个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地震重灾区的县市区的经济困难大学生,无论新生、老生,均将享受到特别的助困政策。”记者9月3日从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已按国家要
求就我省高校做好地震受灾学生资助工作做出部署,将给予资助范围内新、老学生多方位的帮助,全方位帮助灾区学生完成学业。
此次国家出台的特别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包括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四川、甘肃、陕西3省被确定为地震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的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按要求,我省对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以及2008年秋季新入学的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即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再根据核实的受灾情况,落实有关资助政策。按政策,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春季学期,对生源地为重灾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我省高校将在校普通本专科生中生源地为经民政部确定的地震重灾区的农村学生(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现行的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确保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发放。灾前已确定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各高校必须将国家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灾前不属于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一律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按月足额发放。新纳入资助范围的学生国家助学金2008年5月至7月所需资金,由高校先行垫付,中央财政据实核算全额负担。同时,对上述范围内的学生,各高校要按照受灾学生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特殊困难补助;并安排资金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向同学们发放一次性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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