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的深刻反思之三
本该富含营养的奶粉,却成了让娃娃长结石的“毒药”;本来是知名度甚高的名牌企业,却生产出了令人蒙羞的“丑闻”。从根本上讲,这种可怕的蜕变就是因为经营者社会责任的缺失和道德的沦丧。“三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昭告着世人:担当社会责任,经营者
义不容辞。
经商、办企业就要追求利益最大化,这一点是由其“经济人”的角色所决定的,本无可厚非。但逐利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坚守社会公德。为人如此,经营企业亦然。企业在享受国家保护、占有社会资源、获取利润的同时,就对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个道理并不深奥。一般说来,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有三:一是为政府提供税收,二是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三是为市场提供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特别是第三条,关乎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作为企业必须为市场提供安全的产品和服务,绝对不能以伪劣产品和虚假服务来蒙骗世人,这是职业道德的底线、红线,不可逾越。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企业肩头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坑害消费者事件的一再发生,暴露了个别经营者见利忘义的低下道德。如果经营者两眼只盯着一个“钱”字,把营利与社会责任对立起来,难免就会走火入魔,走上毁人自毁的邪路。“三鹿奶粉”事件以及诸多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案件,都是疯狂逐利的结果。这些不法分子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社会公德缺失、社会责任淡漠,最终自食苦果,在危害社会的同时,也把自己钉上了耻辱柱。反面的教材提醒我们,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要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强企业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建设。
诚实守信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石,见利思义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市场经济是最讲信用的,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市场经济是最讲社会责任的,没有社会责任感的经营者必然会失去消费者和政府的信任。每个企业家都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每个企业都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只有合法经营与道德结合的企业,才是社会需要的企业。众多的企业发展史证明,真正成熟、成功的企业都是义利兼顾,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也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做大做强做长久。(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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