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虹 实习生 张燕)今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办法(修订草案)》从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益等几方面对有关维权内容作了相应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