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银行说什么也不给我
昨日牛先生致电本报:日前,我到省会红旗大街附近的一家银行存钱,银行的工作人员说里面有张50元的假币,给我开具了一张证明后,就把假币给扣下了。这些钱是别人给我的,我想拿着那张假币回去找给我钱的人,可银行就是不给我。请问,他们有权这样做吗?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支行货币金银处答复:对于假币的处理,人民银行对下属银行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市民在银行办理金融业务时,一经发现假币,该银行将对其进行没收,同时向市民开具有关证明。银行所收缴的假币将不能再交予原持有人。
这位负责人说,《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帮办记者崔虹实习生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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