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迎石洽会(二十)信访接待的有关礼仪 信访,是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或者打电话的方式,直接向国家行政机关反映其个人或集体意愿的一种方式。 一、基本制度 负责信访工作的公务人员要及时、有效地确保政府
与群众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基本制度,每一位信访工作者要自觉予以遵守。 1.登记制度。登记的主要内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或化名、性别、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民族、籍贯、家庭住址、联络方式、反映问题、基本要求、建议要点等。 2.接待制度。各级公务员尤其是负责者,要拿出固定的时间专门接待来访者,并批阅其来信。还应设立专用的电话线路服务于社会。 3.转办制度。群众反映的情况需由其他单位或部门办理时,应依照有关的规定和手续,从速将其转交办理。 4.催查制度。对某些重要的信访案件,信访部门按规定应在一定时间内对承办单位或部门进行催促,即催办。具体承办单位或部门则应认真组织专人负责查处,并限期结案,即查办。 5.报告制度。每月应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每季度应进行一次综合研究,每半年或一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有关信访工作的统计分析、综合研究、全面总结,与信访工作相关的突发性、关键性事件,应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二、日常工作 1.来信的处理:拆封→阅信→登记→报转→答复→存查。 2.来访的接待。其一,接待地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均应设置专用的来访接待室。接待室应干净整洁,保持肃静,并且易于保密。在附近悬挂指示牌,并在其门上悬挂醒目标志。其二,接待人员。在接待来访者时,应以礼待人。其三,接待程序。来访者抵达时,应起身相迎,握手问候,为其让座。来访者反映问题时,应认真倾听,作好笔录。来访者告辞时,应起身相送,并主动道别,切不可逐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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