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振其自调任新乐市纪委副书记的六年时间里,曾连续3年被石家庄市纪委、监察局授予“纪检监察先进个人”、“下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连续三年被新乐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获嘉奖两次、晋级一次。去年又荣获石家庄市委“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河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
人”称号。在这众多荣誉的背后是一个新时期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模范共产党员的奋斗历程。
高振其1999年8月调任新乐市纪委副书记,主管案件检查工作。刚接手查办案件工作时,他就遇上了一起“难缠”的案件。一信访人反映某乡信用社主任在接到其归还信用社8万元贷款后未入账,经过大量的内查外调,了解到这个信用社主任的违法违纪事实。在取证过程中,涉及到一位有社会影响的人物,他以种种理由搪塞,不予出证。高振其冷静沉着,一方面与其家人联系,弄清楚事实真相,另一方面在与相关部门通报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对其做大量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此人终于表示愿意出证,并连连感叹:“我没有想到纪检干部这样讲原则,讲人情,我服了。”在此基础上,案件很快水落石出。
在一个县级市办案,面对的是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面对的是熟人、亲戚朋友,稍有私情,便会丧失党性原则。几年来,高振其就是凭着高度的责任感和敢于碰硬的工作精神,指挥、参与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6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3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6人。同时为扩大案件查处的社会效果,择准时机组织召开典型案件发布会13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振其始终认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维护党纪国法尊严,是本职,同时关心百姓疾苦,亦是应尽的职责。新乐市芦新村小学学生史玉镜,父亲是残疾人,没有生活能力,母亲是个临时工,每月只有200元工资。家境实在困难,无奈之下,史玉镜辍学了。高振其是在听取下访工作队汇报工作时,了解到史玉镜家境况的。于是,他带着米、面、油等物品来到史玉镜家。面对家徒四壁的房间,看着一家四口人艰难的生活,高振其立即从兜里掏出300元钱塞进史玉镜母亲手中。随后,又带着史玉镜赶到芦新村学校,帮助她复学。以后的几年,他始终把史玉镜的学习生活挂在心上,连续十余次到家中看望孩子。
2000年9月,正值大秋作物浇灌结果的季节,唐头村仅有的一台变压器烧毁了,眼看着900多亩耕地不能浇水,200多户农民吃不上水。乡亲们在一筹莫展的时候,高振其带领的市纪委下访工作队来了。一连几天,乡亲们眼见高振其忙前忙后,一边与电力局联系,动员市电力局捐助给唐头村一台新变压器,一边又积极与镇政府和村支部协调,确定由镇和村共同出资,更换了新的线路。地浇上了,水吃上了,乡亲们感动地说:“纪检干部办实事,这样的干部咱老百姓欢迎。”
高振其喜欢到第一线去,带领工作人员深入经济比较落后、问题比较多的村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几年来,在他的带领下,下访工作队访农惠农、扶危帮困238人次,捐助和协调资金47.2万元,纪检监察干部“与民结亲”52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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