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杰 据本报报道,经过六次大修改的《杜林村村民自治章程》,详实地规范了农村发展中的众多事情,既是村民行动的指南,又是村“两委”施政的基础。 有了规矩才能成方圆。《杜林村村民自治章程》一方面规范了村民的行为,另一方面也给村干部
戴上了“紧箍咒”,限制了村干部的“特权”与“便利”。这个章程的出台,保障了大小村务处理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有效打击了歪风邪气,弘扬了社会正气,理顺了村风民风,调动了广大村民促和谐、谋发展的积极性,也就极大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在现实中,许多农村建设没有搞好,村风不正,就是因为一些人干了让群众不服气甚至坚决反对的事儿,侵害了村民的利益,使矛盾越积越多、越积越深。相反,像杜林村这样,发动群众,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用全体村民认可的制度来规范村干部、村民的所作所为,村民们“放心也服气”。可见,用制度保障公平公正,用公平公正治理农村,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从《杜林村村民自治章程》我们看到,建设新农村,一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二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完善的制度来告诉人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用制度来保障公平公正。这样,理明了,气顺了,心齐了,劲足了,新农村的“又好又快”发展就有了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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