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王静见习记者戴丽丽)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出发,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议事决策的重要前提,以此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来抓。 围绕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全
面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去年5月至6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到全市各县(市)区对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情况,集中进行督导检查,研究制定了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经市委转发全市各有关机关实施。 在市委统一部署开展的“落实十一五规划,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大讨论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为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法制环境”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就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议题,深入开展会前调研视察活动,努力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增强会议审议的针对性。围绕气象、测绘、森林防火、司法鉴定、饮用水源区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情况组织开展执法调研,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各县(市)区人大和市人大机关各部门还以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为主题,扎实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形成33篇调研报告,促进了常委会决策质量的提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进一步完善调研、议事和与“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制度,围绕常委会重点和有关专门性问题,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在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时效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是去年我市人大加强自身建设的又一表现。《监督法》颁布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监督法,对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市制定的37部地方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工作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意见及市人大机关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为依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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